國禎環保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發布日期:2017-02-27 瀏覽次數:27700
一、會(hui) 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於(yu) 2017年1月5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國證監會(hui) 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刊登了《關(guan) 於(yu) 召開2017年度第二次臨(lin) 時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的通知》(公告編號:2017-004)。
(一)會(hui) 議召開情況
1、會(hui) 議召集人: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(hui)
2、會(hui) 議召開方式:本次會(hui) 議采用網絡與(yu) 現場相結合的方式
3、會(hui) 議召開時間:
現場會(hui) 議召開時間:2017年1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1:30;
網絡投票時間:
(1)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係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(wei) :2017年1月20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13:00-15:00;
(2)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係統投票的具體(ti) 時間為(wei) :2017年1月19日下午15:00-1月20日下午15:00 期間的任意時間。
4、會(hui) 議地點:合肥市高新區科學大道91號國禎大廈三樓大會(hui) 議室
5、會(hui) 議主持人:執行董事長王穎哲先生
6、會(hui) 議的召集、召開與(yu) 表決(jue) 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
(二)會(hui) 議出席情況
股東(dong) 出席的總體(ti) 情況: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(dong) 3人,代表股份162,326,494股,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3.0963%。其中: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(dong) 1人,代表股份116,776,605股,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8.1971%。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(dong) 2人,代表股份45,549,889股,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4.8992%。此外,本次會(hui) 議沒有股東(dong) 委托獨立董事投票。
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本次會(hui) 議。
二、議案審議表決(jue) 情況
出席會(hui) 議的股東(dong) 及股東(dong) 代表以記名投票與(yu) 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對本次大會(hui) 的議案進行了投票表決(jue) ,審議了以下議案並形成決(jue) 議:
1、審議通過《關(guan) 於(yu) 向銀行申請短期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》
本議案內(nei) 容詳見2017年1月5日中國證監會(hui) 指定的創業(ye) 板信息披露網站。
總表決(jue) 情況:同意162,326,494股,占出席會(hui) 議所有股東(dong) 所持股份的100%;反對0股;棄權0股。
中小股東(dong) 總表決(jue) 情況:同意0股;反對0股;棄權0股。
三、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
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江華、葉劍飛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,進行現場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(shu) ,認為(wei) :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臨(lin) 時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的召集程序、召開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規、《上市公司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規則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;出席會(hui) 議人員的資格、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;會(hui) 議的表決(jue) 程序、表決(jue) 結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
1、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臨(lin) 時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決(jue) 議;
2、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《關(guan) 於(yu) 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臨(lin) 時股東(dong) 大會(hui) 法律意見書(shu) 》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(hui)
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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